近日,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衙后路的蔡有松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了秀屿某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立而不侦、侦而不力的问题,这一情况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蔡有松反映的案件涉及王某章职务侵占罪。该案件最初由福建省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转给秀屿检察院监督后,交由莆田市公安秀屿某部门负责侦查立案。然而,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蔡有松发现侦查工作存在严重问题。
在反映材料中详细列举了某部门的诸多问题。例如,报案时不受理,收到刑事立案申请材料拒不交还也不出示告知书,经办工作的教导员黄某甚至用粗言恶语漫骂、驱赶反映人。在反映人向秀屿某部门纪委反映后,法制科李某(当时有咨询职务侵占罪可以立案)及有犯罪前科陈某作伪证后,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王某章的犯罪调查过程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其犯罪有前科的情况下,不但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或变更方式措施,而且对王某章的调查笔录没有在审查室里同步录音、录像做笔录,甚至在派出所门口值班室做笔录。
检察院收到《刑事立案告知书》与秀屿某部门的《刑事立案告知书》相差一个月。自检察院监督后才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作出《刑事立案告知》,检察也给公安侦查机关跟踪督促并发出《催告函》。在此期间反映人也多次以文件方式向有关职权部门反映,案件毫无进展,无奈之下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局长接待日,向市某部门信访,经市领导接待,由市某部门经侦支队长负责携卷审查核实,秀屿某部门在徐某背后操纵下,拒不移交案件,经侦支队长只能向市法制支队反映,市法制支队要求调取卷宗也拒不交接。秀屿某部门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告知信访回复忽悠反映人,办案刑警两次打电话通知:秀屿某部门政委要与反映人到派出所谈话,反映人考虑到政委没有办理刑事案件便直接拒绝。意想不到接到电话后不到一个星期即收到《撤案告知书》,同时也没有向检察机关反馈。
经检察院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进行听证会,由副检察长主持,有检察办案人员 6 人共同参与。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要求秀屿公安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而后反映人多次了解案情进展情况办案刑警透露检察建议十三个问题要求补充深入调查,还提出补充侦查一个问题便是构成犯罪。但事后不知何故当面告诉反要争取调动,免得象吴某因坚持职务侵占罪与非法侵占不一致而受到处分。
蔡有松认为,秀屿某部门的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反映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相关问题已提交纪检监察部门,民众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严肃彻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还秀屿一片法治蓝天。后续情况,本媒体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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