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15:00-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刘悉承董事长
6、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陈建平律师见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33,625,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33,359,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26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33,625,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陈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