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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药造假门:院士造假凸显上市公司专利困境

    时间: 2014-05-26 13:05 作者:北京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李季先

    凭借所宣称的国内几乎独一无二人的工耳蜗技术,指望在2014年通过这个项目实现高利润的海南海药,近日因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的人工耳蜗意外卷入院士“造假门”而遭遇罕见跌停,并被迫在盘中紧急临时停牌。海南海药1月7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否认近日央视等媒体所提到的与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慈善总会签订协议为虚假消息、上海力声特不具备生产能力;并回应了对人工耳蜗技术转让、国家资助项目、产品质量等质疑。

    但澄清公告未就公众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院士抄袭”、潜在专利瑕疵及其附随的可能不利的法律后果作出回应和解释,只简单表示公司与植入耳蜗的患者之间并未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法律纠纷;上海力声特于2004年通过技术转让获得的复旦大学人工耳蜗技术为公司研发的初始基础,属于原理样机技术,之后推出的REZ-I人工耳蜗,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而产品质量无法律纠纷不等于专利权无法律纠纷,问题焦点恰在于上海力声特于2004年通过技术转让所获得的复旦大学人工耳蜗技术是否存在“法律瑕疵”,即复旦这项技术是否系转让方依法取得的专利技术,且不存在对第三方的侵权。如果该专利技术系通过仿制欺诈取得或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那该技术转让就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海南海药子公司取得该项技术及后续在此基础上取得的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可能受到潜在不利的法律影响。而相关媒体重点质疑的,恰恰正是该项人工耳蜗技术原始取得的“合法性”。

    据央视引述举报人王宇澄说法,中科院院士王正敏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人工耳蜗”其实是“克隆”国外人工耳蜗样机,是通过购买澳大利亚科利耳公司的样机,参考、模仿、破解芯片制造而来,其团队成员也承认,国产人工耳蜗非自主研发,65%引用国外技术,35%自主研发,而海南海药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正是该“克隆”技术产品的生产者。正如前述,若该情节属实,那么海南海药子公司受让的相关技术及后续在此技术基础上通过再开发取得的专利技术,除了可能被主管部门取消该项技术及相关技术的专利许可外,还涉嫌对第三方构成侵权,法律瑕疵“明显”。

    专利具有特定时间和地域的排他性和经济性,拥有一项专利,可能就会占领一个市场;而丧失一项专利,很可能就意味着丧失一个市场,甚至因技术壁垒造成整个企业难以为继,这尤以严重依赖某项技术或产品的企业表现得最为突出。此番海药“造假门”,若果真如央视报道所说,那对海药的影响将是致命的,难怪市场和投资者会对此做出如此激烈的反应。

    实际上,“黑天鹅式”仿制性专利困局再度突袭一家因技术获资本青睐的A股上市公司,除涉及“院士”的部分外,涉嫌侵权产品的专利“仿制”故事也与此前曝光的A股公司专利侵权脉络如出一辙,是偶然,也是必然。在目前“各方说法迥异”、真相尚未完全明了之前,我们无从得知事实真相,也无从得出是否有人借“阴谋论”攻击上市公司非法,通过做空获利,譬如券商机构客户借机低价吸筹等,但专利技术被控侵权或造假,正在成为一切靠技术立企的A股上市公司的集体梦魇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兴通讯、中石油、歌尔声学、北玻股份等一长串上市公司都曾不同程度卷入专利纠纷,且都无一例外引起了股价波动。海药只是最新陷入“专利困局”的一家。

    不过,不管事态会如何演绎,除了“专利流氓”的考量因素外,这又一次为A股上市公司,尤其是创业板公司敲响了专利警钟。长期以来,沪深诸多上市公司恪于发展阶段而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采用了“逆向拆解式”研发技术策略,个别逆向研发技术甚至还在原专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了专利,这在企业草莽发展阶段可能是可行的。但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成为公众公司,原有的所谓“借鉴式”或“仿制型”专利技术就必须跟着升级换代不可,靠自主研发获取真正的核心技术或争取合法授权使用,并构筑公司自己的“专利战略”,而不是继续躺在原来的仿制技术上睡大觉才是根本之道,否则,“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一旦该仿制技术被真正的专利拥有者提出异议、被禁用乃至提出巨额索赔,都可能重创这些企业,而投资者也会跟着蒙受巨大损失。

    为避免上市公司或潜在上市公司陷入“专利困局”,致使众多中小投资者成了专利危机爆发时的“炮灰”,监管部门应抓紧修订相关规则,严格限制拟上市公司的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评估入股,或在股改时增加无形资产复核程序;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评估入股和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为交易资产的,须在IPO或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时按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做出保值乃至盈利承诺,否则就剔除该项无形资产或作为其他交易标的交易。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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