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9日讯 (记者刘贡)今天环境保护部发布8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海口市排名第一。
8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级水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31天。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分别为6μg/m3、16μg/m3、25μg/m3和12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是0.6 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是49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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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