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执法权力保护违法者该当何罪
一一内蒙两级法院枉法裁判保护地方恶势力合同诈骗投资商的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人: 洛阳市宇航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名门世家18号楼1单元 618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8355462B)。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国山,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电话:13608658763
实名举报内蒙古固阳县众凯矿山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固阳县银号乡小窑子村(统一社会系用代码911502227830012285)。
法定代表人:薛炳福,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隐瞒矿山事实真像,在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文环保不达标、勒命停产整改中,对举报方(承包方)隐瞒环保整顿文件真相,利用《铁矿生产承包合同》诈骗外来投资的严重违法乱纪事件。
一,举报事实与理由:
2019年8月,被举报方内蒙古固阳县众凯矿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举报方洛阳市宇航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铁矿生产承包合同》。合同第六条约定了年度保底产量 15万吨,按50元/吨乙方收取固定承包费750万元/年。合同第八条约定了乙方自产自销,自负盈亏,从铁矿石的开采到加工销售全流程负责,并负责生产过程中矿山安全生产及选厂。
但是,在合同签订时甲方却向乙方隐瞒了合同签定前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因矿山环保未达标,已下发勒命停产整顿的红头文件的事实,根夲不能按时办理任何复工复产手续的真相,骗取乙方的信任进行签定承包合同并进入投资建设,导致承包合同已签定长达五年之久,至今尚未通过环评批复,乙方一直不能正式开工生产,导致乙方建设投资的直接损失高达4000多万元。
2023年5月甲方恶人先告状,颠倒黑白,竟向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要求乙方支付承包费的案件诉讼(案号:(2023)内0222民初 905号),乙方律师在艰难深入调取证据中,获取了2012年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众凯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脑包沟铁矿 15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2]233号见附件图片1),该文件中明确指出:众凯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脑包沟铁矿工程属于未批先建工程,并要求立即停止该项目建设,认真对照《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试生产申请,以便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生产。通过该文件内容可以看出,在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已经责令停止建设后,甲方却隐瞒真相,利用对外承包和合同诈骗,虚假承诺在承包合同签定一个月内,办理一切合规合法的正规复工手续,欺骗乙方在不知实情的状况下,与甲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并造成乙方投资的巨大损失。甲方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乙方在甲方起诉原告的纠纷中,通过调取证据才知晓实情,也并未超过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故乙方有权要求撤销和甲方之间被欺诈骗取签订的《铁矿生产承包合同》,该承包合同应视为无效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是甲方精心设计了一个巨大的圈套,隐瞒真相以保证一个月内帮助乙方办理复工生产正规手续为诱饵,导致乙方不断加大投资建设资金。按照自治区环保厅下发的该矿山环保未达标,勒命停产整改的文件要求,甲方却根本无法保证对乙方能够正式生产的承诺。更为可耻的是,甲方单方违犯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甲乙双方的责、权、利,于2022 年7月19日甲方擅自违规主动向固阳县应急管理局申请矿山停产治理,其险恶用心是为了阻止乙方进行生产,以达到甲方既拖延了矿山生产时间,又能达到收取了承包费,在承包合同5 年到期后,乙方投资的建设成套设备将无偿归还甲方使用之目的。在矿山的铁矿还没有进行正规开采前,以后甲方还能继续以原始矿进行出售或开采。故乙方有充足的证据,有权撤销与甲方之间被隐瞒真像,被以欺骗手段而签订的《铁矿生产承包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的损失。
经统计,乙方包含缴纳承包费、支付设备款、工程款、工人工资、水电费等等各项均有银行流水的支出为证,乙方现已实际投资 45962327.52 元。按照承包合同保底年生产销售 15万吨铁精粉,按80元/吨的净利润计算,每年约为1200 万元的经营利润,五年高达6000万元。因此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实际投资损失45962327.52元,并应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 6000 万元,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总合计为105962327.5元。
更令人愤概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甲方民事诉讼案件中,行使地方保护主义,偏听偏信甲方口述,不采信乙方提供的证据,枉法裁判,造成判决不公正。迫使投资受害方己向最高法院申诉重审。乙方在万般无奈的困境中,不得不向《华媒联盟》国际融媒体发稿平台(拥有10万余家媒体)的特定发稿的中省主流媒体实名举报,希望在中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下,得到高院重视,获得高院重审,给予公正判决,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投资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附件3:被骗签承包合同前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发该矿山环保未达标停产整顿文件
附件4::公司向高院报送的《民事再审申请书》
举报人:洛阳市宇航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原法人王国山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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