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好日子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在当今社会,大多数百姓都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安居乐业,享受生活的宁静与美好。然而,一名曾为地方建设辛勤付出的退休公务员,却在这看似平常的“安其居”上遭遇了重重阻碍,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之中。这到底是为什么?今天,我们采访到这位最底层的退休公务员——肖先生,他给我们讲述自己合法房屋被强占,以及在维权道路上艰难跋涉的经历。
记者:肖先生,您好!您在什么单位退休?我们近来听到很多人在议论您的故事,您忙于工作,有一套新房被他人撬门占住多年。您向法院起诉,在维权的路上走了九年,受到很多委屈和阻碍,最终没有拿回。请讲讲您的情况吧。
肖先生:您好!我是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住建局退休。说起这件事,我感到绝望又愤怒。我原来很崇尚我国的法律权威至高无上,法律公平公正。现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才深刻体感到我国法律在权力人手中还是脆弱的。要不是我的两个女儿很优秀,我早就以命抗争来警示国人了,不要做善良人,法律也保护不了正义。
记者:您两个女儿很优秀,从事什么工作。
肖先生:两个女儿都是大学教师,大女儿是211高校教授,国家某科研所成员。
记者:您的房屋为何被他人占住,为何要不回来,维权的路上遇到的阻碍,跟我们说说吧。
肖先生:好的。
1998年10月,我局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组织了集资建房。我报名订约,大家经济条件有限,就选址城市郊边。1999年1月18日,我们集资户在国土部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每人都记载于土地使用登记簿,我是共同使用权人之一。我按局里要求分批缴满了集资款。2000年房屋竣工,我分得第三单元504室。2000年10月18日,单位统一给我们办理土地分户变更登记,住宅用地70年,从1999年1月18日起至2069年1月18日止。单位把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钥匙交给了我,我去验收了房屋,把房屋锁着了,对房屋实施了占有控制管理,拟待房屋干透了再去装修。2001年2月,单位统一为我们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有了新房,我特别高兴,满心期待着退休后能在这里过上安稳的日子。谁能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呢。
(附上集资建房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图片)
2001年4月,我被衡阳市政府抽调去支援南泉高速公路建设衡阳段的拆迁工作,工作太忙,加上父亲瘫痪需要照顾,就没顾得上新房。腊月二十八,我从拆迁指挥部回单位,去看新房,才知道黄某某夫妇于11月份撬门住进了我的房子,说是从我们集资房施工乙方杨某手中购买的,说找到杨某退回购房款后到另处购房再搬走。我心善,便答应了。之后,他们总是以各种借口和谎言欺骗我,以一直没有找到杨某为由没有搬离。后来,房价上涨,他们觉得就算找到杨某退回原来的房款也买不回原来面积的房屋,心态变了,就开始非法霸占。黄某是建筑材料批发老板,背后有势力,我奈何不了他。我想,我是办理有国土证和房产证的,有法律保障,不怕他们耍赖,等我找到杨某或者退休有时间了,再与黄某夫妇走法律程序。
我委托多人打听杨某,2011年3月16日,杨某与我联系上了,杨某给我出具了证明,说没有卖我的房屋,是黄某自己所为。第二天,我向房屋坐落地的雁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黄某接到法院传票,就找杨某出面约我见面,要我把房屋卖给他算了。因为房价相距太大,没有达成协议,我差点被黄某叫来的社会上的人绑架。我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肯定会为我主持公道。但是,没想到雁峰区政府有个处级干部的岳母原来是黄某的街坊,他竟然污蔑我的房子来源不明,要黄某上访。诬蔑我的房屋是受贿的,把我的官司暂停了。衡阳市信访局后来查明了真相,黄某某承认是自己更改了购房合同,占住了我的房屋。市信访局文字批复雁峰区法院依法律程序恢复开庭审判。可是在易某某的权力和其势力的操控下,我的官司没有恢复开庭,反而被正式中止。易某某强烈要求我以不超过800元/㎡的价格把房屋卖给黄某,我不肯。易某某当面扬言,不按照他的意思办,就要让我房屋拿不到,还要搞我去坐牢。之后,易某某把这个案子带进了另一处纠纷的漩涡里。我遭到了易某某的胁迫和陷害,差点被迫害至死。我从死亡线上屈服求生之后,把事情反映到衡阳市JW,雁峰区法院才恢复开庭。但是,易某某看到衡阳市JW没有把他怎样,又强势阻止雁峰区法院下发判决书,致使主管副院长已经签发的《民事判决书》“胎死腹中”。我的官司在雁峰法院中止了整整六年。
2017年1月,案子转到了珠晖区法院。珠晖区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条文,做出了公正的判决,支持了我的合法诉求。我当时以为我终于可以拿回我的房子了。可是,黄某某夫妇他们上诉了,衡阳市中级法院(下称二审法院)竟由上诉人代理律师指定主审法官接案。二审法院既认定一审查明的事实,又采信了黄某某提供的虚假证据和来源不合法的材料,完全混淆事实,颠倒黑白,在没有任何法律条文作为判案依据下,竟说一审“处理不当”,把一审的公正判决给撤销了,使本案纠纷回到了原点:我来源清白合法取得的、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并锁着实施了实际占有管控权的房屋,仍被黄某夫妇占住。衡阳市二审法院的此番判决,引起了我的强烈愤怒!如此的偏离法律的判决,衡阳市知情的人都为我抱不平,都说是怪案冤案。
我申诉到湖南省高级法院,已被受理,我按省高院的通知,准时接受了高院法官的案前询问,黄某拒绝了书记员的电话,高院法官当着我的面要书记员下传票。我刚出问话室,衡阳市中院的本案审判长张某某(曾是震惊全国的衡阳贿选案人员之一)跑到省高院去“打招呼”,结果我的申诉就被驳回了。我又向衡阳市ZF委上访,满心期待他们能为我伸冤。结果,经办人给二审法院打个电话,然而“官方信官方的”,就再也不理我了。我两次向衡阳市RD反映情况,第一次被转到衡阳市中级法院没有了音讯,第二次一直没有回音。后来我才知道,衡阳市中级法院为了继续阻拦我维权,竟然编造谣言污蔑我,说我当年受过组织处分,没有资格参加集资房分房,还说我是找关系疏通才分得这套房子的,以此搪塞阻拦RD监督。但是,我有证明材料给你们看,中共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给我出具证明,我的干部档案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处分记录。我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几十年,从来没有受过任何处分。而且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我被评为区级先进个人,受区政府嘉奖;同时,1999年被评为衡阳市先进个人,获得衡阳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说我参加单位集资房的当年,处分从何来?二审法院法官如此造谣诽谤诬蔑我,就连衡阳市人大信访科领导们,也为我打抱不平。他们没有决定权,无法为我伸冤。
记者:在漫长维权路中,哪个时刻是您认为最挫败和绝望的?
肖先生:2016年1月份,我刚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身体还没恢复,在医生要求静养的情况下,被易某某叫三个雁峰区JC院的工作人员把我强行带走,进行长达十八个多小时的胁迫“问话”,将不是我的过错和我本不知道的事逼我认账,我不按他们的意思来,他们就要把我送到看守所去。我带的五次药已吃完,那是下雪天,半夜过后的凌晨三点多,寒冷和心闷,实在扛不住了,不得不按照他们写好的照抄签字,才放回我一条生路。我的病情加重又住进了医院,雁峰区JC院工作人员从医院里再次把我带走去“补充问话”,被我拒绝配合和签字,僵持到凌晨二点多才把我送回医院。
记者:您和您的家人生活受到了怎样的影响呢?
肖先生:2012年至2017年间,我和我的家人过得太苦了。多次遭到黄某某带人来我家骚扰恐吓和威胁,半夜来敲门,砸我家的门,把电表都给毁坏了,家里经常断电,生活都成问题了。我和我的家人每天都提心吊胆的,出门都小心翼翼的。我都不知道那几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妻子因为这件事受到惊吓,精神状态非常差。我自己呢,因为长期承受这么大的精神压力,身体也越来越差了。他们为何要如此肆无忌惮地抹黑我?我怀疑他们都得了黄某的好处,不得不置法律于不顾,保黄某也就在保自己。
(1999年被评为衡阳市先进个人,由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图)
(1999年被评为衡阳市原郊区先进个人和2000年被评为郊区先进个人,受郊区政府嘉奖图;2001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蒸湘区政府嘉奖图)
记者:那您现在最大的期望是什么呢?
肖先生:我现在最大的期望就是衡阳市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案子,依法对这个案子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监督和纠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衡阳市中级法院撤回错误的判决书,赶紧启动再审程序,公正地审理这个案子,还法律一个公平公正。对那些造成错误判决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以正社会风气,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我一直相信,在法治社会里,不应该有权力滥用和势力干扰的情况,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法律保护。我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我的遭遇,希望媒体能够深入调查这个事情的 真相,还我一个公道,让法治的阳光能重新照到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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